標題:
泡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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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卡通
時間:
2016-8-12 15:29
標題:
泡點
GM大大 泡點能否改成同帳號都一起呢
作者:
GM01
時間:
2016-8-12 18:14
我不會改 沒辦法XD
作者:
荒蕪
時間:
2016-8-14 12:44
你們的泡泡點數應該是記錄在人物上的永久變量改成帳號變量即可! 就可以同帳號記錄泡點
範例:
#Point 變量開始值為0 判斷 = 0的時候 點數+1 顯示點數幾點 else 為否定 則領過不能再領
以下只是變量的基本教學
if ( #Point == 0 ) {
set #Point,#Point + 1;
mes "您的點數已增加" +#Point+ "點";
close;
}
else {
mes "您已經領過點數";
close;
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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